重定义数组 命令    所属类别:数组操作

本命令可以重新定义指定数组的维数及各维的上限值。

语法:  无返回值  重定义数组 (欲重定义的数组变量,是否保留以前的内容,数组对应维的上限值,… )

参数名

描 述

欲重定义的数组变量

必需的;通用型,参数数据只能提供变量数组。

是否保留以前的内容

必需的;逻辑型,初始值为“假”。

数组对应维的上限值

必需的可扩充的;整数型。

 

例程:

说明:

重新定义数组的维数。

 

注:

如果需要保留以前内容需要在第2个参数中为“真”。

 

参见:例程